你说的这些都对,但对于居家过日子的意义不太大,谁也不是抱着民法典柴米油盐,人首要是接地气,接地气第一步就要看看地在哪里。如果那个18万所在的地是家家如此人人那样的彩礼就是给娘家父母的,完了这姑娘非要跟别人不一样,未必有啥好结果,人家只会指着她说啧啧啧真是白养了,尤其再摊上那不够厚道的婆家人更会觉得我儿子有本事别人家都得真金白银填补出去可我儿子一句话这闺女要死要活自己跑来了。同理要是那个18万所在的地是个家家都不这样人人不如此,娘家人还非要抱着车头抵死不许出门子,那指定会被左邻右舍戳断了后背的这户人家真是想钱想疯了的不要脸。。这就是为什么五零年就禁止借婚姻索要财务可七十几年过去了最高法仍然有关于彩礼的处理意见。
【 在 scuwjw 的大作中提到: 】
: 婚姻法早在建国前就公布了,这里面有全面的解决方案。
: 更不用说近几年的移风易俗了。这可不是什么空中楼阁。
: 你所谓的彩礼给女家长,除了促进恶性循环,没有任何益处,现在某些地方的存在不代表这个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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