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手机版
首页
|版面-家庭生活(FamilyLife)|
新版wap站已上线
展开
|
楼主
|
同主题展开
|
溯源
|
返回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
同主题下篇
主题:Re: 11岁男生向女童泼开水不够年龄不承担刑责 女童家属怒
anowl
|
2024-10-15 15:18:48
|
【 在 yongqi1227 的大作中提到: 】
: 肯定不是啊,有刑事责任的,自然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和追究民事责任不冲突,不是
: 取代的关系。
:
你果然不懂法。我明明白白告诉你:被监护人实施了被刑法禁止的行为,监护人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在民法上,被监护人侵权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你能看出刑民二法逻辑不统一、不融贯来了吗?
--
FROM 103.247.179.47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
同主题下篇
选择讨论区
首页
|
分区
|
热推
BYR-Team
©
2010.
KBS Dev-Team
©
2011
登录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