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其实主流还就是这样。
女方亏在不能继承遗产,男方(你老公及你兄弟)亏在平时贴补岳父岳母。
你弟媳继承了公婆的家产,你也可以继承公婆的家产,如果家庭结构均衡的话,是换位继承。
我是男方,我岳父岳母离婚,我媳妇每年三节都多少分别给点,而男方父母给的都在春节以压岁钱形式返还孙子辈了。
男方父母相对无私对待儿辈,女方父母对待女儿私心较重。在我们经济困难的时候,岳母零零散散资助了我媳妇,我排斥媳妇向岳母借钱,但媳妇总拿,我跟着还了很多次,还不干净。烦躁就问“还有多少?”岳母说“还有十几万”,我吃惊怎么还不完?媳妇也惊讶,就算账了。实际只差3万多,岳母把平时给媳妇买的礼物或口头说资助媳妇的项目,全记账了,我们确定了个整数,算4万,岳母是赢家,她可以多头说道。
海南有套房,我们出了一半首付,并额外承担装修并买了家具,岳母住,我们也去。今年我问岳母“你回不回海南?不回的话我爸妈去过冬”,就不吭声,我媳妇也隔段时间问一下,躲避不过去,耗了一个月,岳母决定回海南了,如果我爸妈不是想去,她本意应该是不想去的。
岳父那边,各种原因,我们付出更多,但无任何回报。
在我父母这边,多少愧疚,没给父母啥,父母两人的退休金总额和岳母的一样,把自己的房子2套都卖掉了,分给了儿子,现在住一套很小的房。我在老家有套别墅,现在启动整改,准备强行装修整备了,让我父母住进去,总不能让一方太亏吧,还是需要平衡。
【 在 dizzysense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阵子接父母来北京住了几天,聊到农村老人去世,一般是由女儿事先把存折拿出来去银行取钱给儿子(如有2个儿子,应该由女儿帮忙,把钱平均分给两个儿子)。我想我父母是希望自己老了也这么办的意思。我是女儿,有一个哥哥 ,目前父母在老家县城住(我给他们买的房子,房本是我名字),70多岁,生活自理。平时我一年也给父母一两万零花钱。我哥哥估计也能给几千一万的,他在县城收入不低,但是和北京比还是少一些。哥嫂也很少去看父母,常听抱怨这一点。
: 我忽然意识到,父母去世后,他们在农村的房子和他们的现金,都是想好了留给哥哥的。虽然我没想着争什么,但是我想我以后也不给父母那么多零花钱了,因为他们花不完的最后也都会给哥哥。心里忽然有点别扭,之前脑子里没有想过这些东西。是我小心眼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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