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现任足够好,没有前任忘不了。
但凡前任放不下,都是因为你混得差。
刚看到的一句话,送给楼主挺合适的
【 在 MJTbag 的大作中提到: 】
: 老婆强制我跟前任彻底断绝往来已有8年。
: (她俩本是闺蜜,因为我成了仇人)
: 这次为了迎接一位刚回国就业的大学同学,有人在群里攒局,同城的全都积极响应参加了,大家孩子都挺小,默认不带家属孩子。为了这次聚会,我确实用力过猛,试了一晚上衣服挑了一套最满意的西装,发型修的很利落,用了香水戴了自己最贵的手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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