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子女自己搬走不同居当然不违法,但是搬走以后不闻不问当然违法。
——法律不会强制任何人和任何人同住,但是法律规定了子女必须照顾养过自己的父母,不仅有经济上的义务,还有情感支持和人格尊重上的义务。
第二个,老太太自己住养老院好还是住家好,当然她自己说了算。
每个成年人这种事儿都是自己说了算的。一个人可以自己为亲情、为经济利益妥协,但其他人不能强制。除非有人能证明她说的不能代表她真实意愿。
一个老太太连自己住家还是住养老院就能被你斥为“你以为你是太后老佛爷”,只能说明你这个人的认知水平很低,在你眼里只有太后老佛爷才能享有自己的养老方式选择权。
第三个,是否丧失正常认知功能,只能司法说了算的,你说了不算、医生说了也不算。医学诊断只能医疗使用,行为能力如何、能不能自己选择养老方式是法律问题,只能走司法鉴定和法院宣告。
【 在 windinwi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按你自编那套说法,把老太太扔家里不需要老太太自己同意呀,扔就行了,并不违法
: 二,“好”这个价值判断,不是仅由一人说了算,你以为你是太后老佛爷?
: 三,老年痴呆症患者,认知是有严重问题的,很多甚至已经丧失正常的认知功能,已经无法自己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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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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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hixiangyun FROM 223.1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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