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的不是事实?法律规定男女平等呢,同工同酬呢,计划生育这么严格哪里这么多超生的?规定不许筛选性别 怎么比例出生这么失衡?你看看平等吗,事实永远不会骗人,大家都是用脚投票的,你要脸装看不见?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首先,不管你牛不牛逼要不要脸,法条里就没有禁止所谓借婚姻索要生育价值的内容,这是一个客观事实。其次,生育价值的主体是个人,生育权法律也有规定,也有判例援引,不存在所谓借什么索要问题,侵害生育权的主张者既有男性也有女性。姓名权也明确属于公民个人权利,姓氏本身,本质上不是生育权主体,也不是任何价值的法律主体。你连人话都不会说。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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