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盲真可笑。屁股先行,先认定是凶手是人家,以此为基础搞循环论证……
什么叫干预司法?你建议是你的自由,效果连个p都不如,缺乏基本常识,还没审就先定下不判什么刑?蠢哭了都。发表些法盲言论也配自以为能干预司法?
孙哥顶多是提供侦查线索,你告他去清华偷东西都可以,和干预司法有啥关系?可笑。
【 在 sunsungll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有一个建议,首先啊,我认为是孙干的,其次,我现在在本站,坚决反孙,所以反孙的不要骂我,我的建议就是所有涉及者不上s刑将来,换取卷宗现在公开。不要说了这是干预司法,孙的哥哥大摇大摆去清华拿到铊,他才是干预司法,我建议现在追溯,给他刑了
: 发自「今日水木 on 领导留言板好过12345保卫和平创造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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