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法律,司法解释明示内容,用的着谁承认否认?你造谣有什么用?我说的很清楚,司法解释也很清楚。
当然是谁造谣谁不要脸,谁踩过法律底线谁不要脸。你既然觉得自己没有法律禁止的索要行为,又为啥歇斯底里的表演破防呢?真好笑。
我咋想的还必须你说了算么?就你这脑子也配提逻辑?
【 在 rwroni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就是你最恶毒的地方,你自己明明都承认了,从法律层面,彩礼并不等同于“索取”
: 但是非要用实际上,有些人是强迫非要彩礼来故意混淆, 到底是谁不要脸?明知道自己不占理还非要当个搅屎棍子?还“找判例”,你连个基本逻辑都没有,找的个p的判例
:
--
FROM 219.23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