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观点也要有依据,也要说涉嫌违反了哪条法律。不是未审先判,自己宣判。谁发表这样的观点都是自由,我都支持其发声。
我从未反对什么彩礼,都是据实分析,讲事实。从来都认为赠与自由,给不给,给谁都是自由。索取违法,谁索取,索取的归谁,都是珐率禁止行为。什么潜规则之类,都不能与上述原则违背。
对于企业将道德风尚纳入奖励,福利发放与否的考核指标,那是企业的自由,人家没有因此扣发劳动、履职所得。即便存在事实性收入减少可能,也可以个案仲裁,诉讼调整,依据个案事实做出结论,职工的权利有制度保障
【 在 ZNZP 的大作中提到: 】
: 该说的就说了
: 我就是这个观点
: 今天是反对高彩礼 各方达成潜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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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219.23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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