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禁止的你却认为正当?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法律禁止行为,哪里有说女方借自己婚姻索取财物是例外?但书条款呢?对违法行为拒绝,是合法权利,怎么成了干涉婚姻自由?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无禁止即可为只针对自然人,正负需要法律授权才可为,组织机构需要正负审批才可为。你判断餐馆非法行医的根据是什么?还不是营业执照的内容么。那超市营业执照上写了可以建议或惩罚公民的彩礼选择了吗?并没有啊。超市能不能卖燃油木仓支都要写清楚呢,何况跨行业管民政的事。这就是典型的非法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实际上,女方父母提出必须给彩礼,否则不同意结婚,也是干涉婚姻自由。但如果女方自己要求彩礼,则是正当的。如果男方愿意自己出钱给彩礼,但男方父母不同意,同样是干涉婚姻自由。何况男女方单位呢,八竿子打不着的深井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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