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事实不同,有啥奇怪的?援引1042条的案例也有,还被选入指导案例,新司法解释也是今年才生效。
对于个案,你觉得可以没有宣判,甚至没有起诉立案就宣布违法?
【 在 lsnirvana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彩礼大量存在没有被法院判定违法案例,那么你说说看彩礼到底违法不违法?到底用什么认定违法不违法?按你的意思,因为很多没有判违法的彩礼事实存在,但是彩礼又违法了,所以国内存在实际违法又大量存在且法院不判违法的客观现实?
: 然后你怎么判断企业制度干涉不相关私人生活又没违法?
: 你这种自相矛盾狡辩有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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