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法律不是这么认定的呀。
男方父母给小家庭的启动资金,是对小夫妻双方的赠予。
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对女方甚至女方父母)的赠予,是女方的婚前财产。
【 在 foreverdh 的大作中提到: 】
: 全国肯定有卖女儿的,女性一直地位这么低,我不否认,但绝大多数地方不是
: 我老家,陕西,真不算富裕,八九十年代也没有卖女儿的,彩礼收1万,陪嫁2万(含彩礼1万和女方父母买的家具家电),如果女方家穷,就拿这1万彩礼,买家具家电,剩下的全给女儿;至于为什么买家具家电要男方家出,废话,以前那都是拉到男方家的,出不起别给儿子娶媳妇,可以把儿子入赘女方,那年代想入赘很容易,至于现在,人家家里一两个宝贝姑娘,农村养大都要花几十上百万,差你那三瓜两枣?
: 这里一群猥琐男天天骂彩礼,一直忽略这个事实,拿极少数的卖女儿的骂所有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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