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和最高法院并不是完全“不支持彩礼”
总体原则都是倾向于限制过高、不合理的彩礼,
比如2015年,某地一名男子与女子订婚时支付了50万元的彩礼,婚后由于双方不合并未共同生活,最终法院判决男方返还部分彩礼。
你脑子清楚就应该知道,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限制你给媳妇多少钱吧
除非有了纠纷,法律才会介入
【 在 dizzysense 的大作中提到: 】
: 民法典和最高院都是不支持彩礼的啊。当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也没人管,但是只要有分歧,法律就是不支持的。这不是pua,这是法律规定,也代表着现代家庭观念的价值取向。
: 现状是很多农村家庭和小城市也都会给,我也不会去反对,但是不应该被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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