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她精神不正常。那么监护人的安排是不是应该优先考虑她的利益?
这个案子里:
原配先死,他的丈夫和小三、私生女得利;
原配活着,至少活过男人,她的亲生女儿得利。
从人性角度,让出轨男优先于亲生女儿得到监护权,本身就是对她生命的威胁。
【 在 ocnp 的大作中提到: 】
: 很多精神正常的大婆..也不愿意离..有钱就不是别人的事了..有一半钱是她的..
: 不闹腾的话..另一半钱也有婚生子的份...
:
: ...................
--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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