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双方陈述的认定就是以笔录为准。其他案件是可以援引笔录作为证据的。
如果判决书里面认定的双方陈述和笔录记载矛盾,就叫“事实认定错误”,这样的案子是错案。按照民诉法规定,是要发改的。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判决书没认定的,你凭啥说确认?
: 笔录只是确认双方陈述,主张过,表示过什么,而不是确认这些是真实的。判决书确认的事实才是判决依据。
: 你啥都不懂,你自己揣测出来的的东西,毫无依据,说出花来也不能当做事实啊。
: ...................
--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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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hixiangyun FROM 222.12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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