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shuofa11 (普及理科生逻辑差小组组长兼家版妇女主任), 信区: FamilyLife
标 题: 山姆的违法主要是两项,一个是拒收人民币现金,一个是强制交易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Dec 2 12:28:52 2024), 站内
一是非会员现金不能结账,属于拒收人民币现金,违反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罪在谋反
二是强迫必须交费办会员,属于强迫交易,违反消法第十条,罪应罚款
【 在 pmck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山姆这种先天违法的企业,还有人信丫的配料表?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Dec 2 12:03:47 2024),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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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哪条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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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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