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已经成公害严重影响国人安全感的事,居然够不上犯罪?
居然还要自诉?所谓重拳打击还这么晚,都成了一个庞大产业了,
所以我说已经是法治机关的工作严重滞后,法律严重滞后。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跟没隐私权有什么关系?这都下套疑似仙人跳敲诈勒索判刑了啊,相关偷拍行为也是公诉书指控罪行犯罪行为的一部分,已经被考虑了。你的意思是要数罪并罚?那该增加指控其他什么罪?并罚,也是限制加重或者轻罪吸收。
: 雷政富隐私权,本来也可通过民事自诉维护,如果认为情节严重,对照刑法253条,也显然够不上犯罪。民事自诉,不诉不理,但也不是没有法律救济手段啊。他自己不诉,怎么成了我的问题了?我什么时候说过雷没有隐私权么?一切依照法律好么?不要造谣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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