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你的意思就是雷不配有隐私权。这就是当前的社会基础。
进一步从法的角度说,立法修法滞后,执法也滞后,搞法的人就是需要反思。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支持你,你先修法再扯吧。
: 人家一个个案,咋公害了?咋产业了?
: 偷拍放到网上,哪有不管了?偷拍行为本身也违法,只不过这都刑事犯罪了,治安管理的事儿没有追究的意义了。网上曝光他人隐私的不要太多,这才该立法严惩,上升到刑事。图文并茂的瓜这不到处都是么……非举一个雷政富,他个案的问题根本不是什么偷拍,侵犯隐私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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