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雇主的证言及购车和修车支付凭证证实,其所骑电动自行车系其雇主购买,事故发生后,该车由其雇主花费75元进行了维修,且并未向某某军追偿修车费用
● xxx向仁苠珐苑提交的证明皮衣受损 电动自行车无法维修的证据均系嘘钾证据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据,结合X志某的伤情、住院病历和医嘱,2024年7月23日,漯河市郾城区仁苠珐苑作出(2024)豫1103民初4222号民事判决,判令天安保险公司赔偿某某军各项损失共计9384.89元。在民事诉讼中,某某军提交了花费2899.5元购买皮衣的网购截图和破损的皮衣照片,以及花费1800元购买案涉电动自行车的手写收据、电动自行车无法维修的手写证明材料等证据,要求被告方原价赔偿损失。
: 经查:
: ● 交通事故现场执珐记录仪视频证实,事故发生时某某军并未穿着其在民事诉讼中提交的网购截图中的皮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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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219.23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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