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的养育者,可以不是亲生的,但需要每个孩子配一对父母,而不是幼儿园福利院一个老师好几个孩子,到点下班,过两年跳槽。夫妻还是原配好呢,没有自幼抚养到成年的亲密相处,工作人员无法对孩子建立必要的情感关注。不称职的养育者是另一个问题,不幸家庭的父母难道去福利院上班对待别人的孩子会更好吗?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当然没有意见。而且不幸的家庭不要太多。而且这也不是强迫,你这是蓄意制造矛盾,悲情。本来没有父母就不活了?少了什么也不影响。每个人都像对待自己孩子一样对待儿童,一定不可以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不是几千年就提出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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