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的呀,暴力色情管控本身就是面临定性模糊的问题,尤其软暴力软色情,所以如何宽严得济是门学问,而永远不可能像挖下水道一样能拿张图纸照着画白线。至于你的问题,实话实说能问出来类似问题的本身就有问题了,人无论能否理解,这个社会的管理都不会以个体心目中的标准去指定和执行,如果理解不了社会规则,那就没有讨论空间了。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性暗示”这种东西,不具备公正透明执法的可行性。
: 怎么定义什么样的东西是性暗示,什么样的东西不是?有客观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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