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你的自由,你也可以不喜欢跟个矮的做朋友,你也可以不喜欢跟长得丑的做朋友。
至于虚伪不虚伪又没有标准,你说虚伪就虚伪,你又不是法律条文,说了也没用
【 在 zeus2615 的大作中提到: 】
: 从第三者的角度看,这种行为是很虚伪的,我从来也没说过必须所有人一致,但这种人我绝对不会交朋友。
: 说个经常遇到的类似场景,我经常在地铁上让座给老人,老人大多也正常接受,但比较奇怪的是,有很多老人在下车时会尝试把座位“还”给我,这让我很尴尬。这东西是公共资源,下车时空出来就可以了,没必要有“还”这个动作。按你们的观点,是不是必须“还”?
: 【 在 feeling2010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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