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诉不理,也就是当事人不提的主张,法官不能主动提出,这是民事案最基本的原则。
再说这是调解,法官之前肯定要询问双方是否自愿调解、以及宣读调解注意事项的。只要这个男的中间对这个调解内容提出一丁点儿不认可,法官就得判。问题是他不但同意调解了,还麻溜同意女方提出的条款了啊。能奈何?
具体这个案子,真不赖法官,法官无数次暗示他女的有收入,就差从法台上跳下来帮他了。
要说,最大的问题是这个男的居然舍不得花几千请个律师。
【 在 scsufuture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官要支持社会公平正义,至少要明确告知男方可以合理合法争取到什么,不能因为一方当事人因为学识较弱,心理问题,长期被PUA等原因就听之任之,北大出名的PUA案件女方也是被洗脑到愿意为男方残害自己的身体了,不能说因为双方同意愿意就是合法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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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ccccciiiii FROM 222.12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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