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永远只能给一个人,过去离婚也是你拿房子我就拿钱,只不过过去的二十年房价一直涨涨涨,我们的习惯思维方式会被固化成无论任何情况下你只要处置了房产,那么你就再也拿不回来这套房了,一样的钱是买不回来的,于是人人自然而然的就会选择不要哪怕给半拉房款的就要那个房,否则再也买不回来了。
那么问题来了,现在大家如何看待房和房款?是房值钱,还是房款值钱?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理解要看婚后买房的资金来源举证。如果男方父母主张婚前买的房子是他们出资,卖房后的资金也属于他们,那么婚后买的房子如果男方出资占全部或大比例,那么女方离婚只能拿补偿,房子分不到。
: 要点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可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具体数额;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者双方父母出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以出资来源及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
FROM 120.24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