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也这样理解,我国的法律已经逐渐走向越来越关注人的意志体现,而不是简简单单物权流程式模板化管理。任何人只需要设身处地就能够理解芸芸众生的普通人究竟是为什么要赠予财产,那么自然而然就该尊重这种意志。这跟生孩子是否艰辛养孩子是否影响事业没有关系,除非有人当初赠予财产的条件是且仅是生孩子,那么这种人撤销赠予是人品拙劣。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新的法律其实认为:婚姻中的赠予其实是有条件赠予。所以不能简单认为赠予有效或者无效。
: 之前认为婚姻中的赠予是无条件赠予的做法本来对双方是好事,后来被一些炒房的、彩礼诈骗的搞坏了。所以就出台了新规,让很多家庭妇女利益受损。
: 可笑的是,一些炒房的、彩礼诈骗的事迹公布后,很多女性还各种支持。包括翟欣欣的事情,竟然也有很多支持者。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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