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要撵出去?
“以出资来源及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出资比例、生活时间、子女情况、过错、贡献都将影响归谁所有。
是考虑市场价格因素,不是什么原房款。
另一条,一方存在年老、残疾、重病等生活困难情形。。。。请求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的。。。结合另一方财产状况。。。。予以支持。
这些条款哪里有问题?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是说结婚四十年也不能把老太太撵街上去,造成社会不稳定。你总是很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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