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不属于。可以主张和事实上属于是两回事。而且,紧急避险只是没有法律责任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就是说紧急避险成立,与仍需承担法律上的赔偿责任不矛盾。即便完全不需要承担法律上的赔偿责任,紧急避险者仍有义务为其提供一定程度上的适当补偿。就是给付义务,可能是赔偿可能是补偿,而非没有。
所以暖气事件人家打电话第一句就问有什么损失么,公务人员肯定懂法。
本案,不管如何都是错误要赔偿的,只是说不是私宅概念。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跟紧急避险差不多
: 本来也没人提漏水那个
: 明显一个合理,一个不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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