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赠予对象是女方,不是女方父母?
这么炸裂的吗?
那以后麻烦把彩礼叫卖身钱,别再叫卖女儿了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从法律角度来看,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又从婚姻自主的原则来看,赠予的对象应该是女方而非女方父母,至于你说的“必要程序”,只是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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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送礼的钱,一般原则是谁还礼谁拿着。lz原贴是“女儿只收了人情钱”,不知道这个“只”字是啥意思。或许是自己那边的、需要自己人情往来的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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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MNA-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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