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男方对女方家庭辛苦培养女儿,并把女儿嫁给男方的尊重和感谢
合情合理,千古传承。
当然,不应该像江西那样,胡乱开价,那真成卖女儿了。
给女儿算怎么回事?
当然可以给女儿钱,为什么非要用彩礼这个固有名词?
至于彩礼怎么用,那是另外一回事
能不能别胡搅蛮缠了?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来就不应该有彩礼。就是有彩礼也应该是给女方而不是给女方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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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父母非要把彩礼钱要过去,不就是卖女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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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MNA-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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