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女儿和亲生父母之间的事情,和后母有什么关系?
因为有后母了,亲爹就可以不要了?这是为人子女的样子?都什么年代了,还在拿续弦说事?
退一万步讲,彩礼也应该给父亲一半吧?养育之恩没有老父亲一半?
真要打官司,绝对会判一半给父亲
哪里轮到女儿在这里撒野?居然还要打老父亲
真是畜牲不如
【 在 huhho 的大作中提到: 】
: 要是生母还可以叫唤下
: 这是后母拿走
: 给后孩
: 完全可以理解
: 后母拿老丈人名义做事?
: 想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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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MNA-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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