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27条适用一切情形。没有但书条款。1072条与27条,是27条适用于1072条也就是也适用于存在继父母的情形。一般情形下,生父母在离婚后通常应优先抚养未成年子女。
司法实践中在民珐典颁布前就早有类似的,亲父或亲母死亡,尚存一方与继父或继母争夺监护权判例,法理清明了,亲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根据法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自然血亲关系不因亲生父母离婚而解除(现行民珐典依旧有此条款)。而子女与继父或继母形成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父母与继父母结婚而产生的,双方并没有形成收养关系,现一方已死亡,亲生父母要求领回子女抚养是合法的,仁苠珐苑依法予以支持。
【 在 cccccciiiii 的大作中提到: 】
: 继父已经和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后
: 监护权是否要让渡给生父
: 需要法庭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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