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不是被楼主的表述蒙蔽了双眼。 如果他前妻或前女友来发帖,事实描述可能不一样。
楼主描述,老婆没工作,爱乱花钱。 在次情况下老丈人还要求自己闺女离婚。背后的原因是啥? 楼主有钱,但是媳妇花钱就是乱花钱。要说乱花钱,得用数据说话。
前女友,除了35万之外得花销基本是他和前女友一起花的。怎么就算到前女友一人头上了? 35万得花销,前女友是够与楼主达成口头协议,以后慢慢还之类的。 楼主表示现在仍然感激,说明目前仍然联系。 还钱得可能性是存在的。
楼主如果真如自己描述那么主动爱给女人花钱,结果应该不是现在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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