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道,他说的部分正确
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高速公路以沿机动车行驶方向左侧算起,第一条车道为超车道,第二、第三条车道和其他车道为行车道。”同时规定,最左侧一条车道只有在超车时才能使用,故称之“超车道”。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后,上述规定废止,取消超车道、行车道后,法规并没有按照以前的模式就各条车道作出明确定义,只是对各条车道的行驶速度作了规定。
【 在 shuofa11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个傻逼
: 看不见我说内侧超车道
: 你是没看明白还是咋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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