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亲权根本没有法律依据。不知所云。
抚养是义务,不是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跟随某一方生活,另一方一样有抚养义务。抚养人的法律概念是法定抚养义务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同样依据前述一千零八十四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你缺乏基本法律常识。无论直接由谁抚养,离异夫妻双方都是子女法定监护人,除非被依法剥夺监护权。
所谓孩子归谁,是指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怎么不是一家人?是法定抚养义务人范围之内。也是属于法律上近亲属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即第一顺位的抚养人。若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则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也即抚养人。你非说不是一家人,也只能扯什么是一家。这里明确是近亲属也是法定抚养义务人。咬文嚼字没意义。
【 在 ju0415 的大作中提到: 】
: 1.关于抚养权
: 离婚的直接法律后果之一,是父母亲权的变更,而不是亲权消灭。亲权内容的部分变更,是直接抚养人由原来的双方变更为单方,监护人也由原来的双方变更为单方。
: 我们所说xx得到抚养权,都是指直接抚养人的变更。因为没有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当事人行使亲权受到一定的限制。严重一点儿,可能连孩子的面见一次都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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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124.64.22.*
FROM 124.6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