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错了。
我觉得vv的回复一针见血。
确实当时他有其他的机会,在其他城市,工资也比现在高。一个人上班之余的时间也很清闲。他物质要求极低。什么都节俭,对自己可以说很抠门。
想想我很惭愧,本来在一起我和他也是互相照顾。他对我极好,对孩子也很好。
现在为这点钱,让自己不愉快,也会影响彼此以后的关系。我虽然给了他二十万,但毕竟他又不懒,并不是图安逸才在北京的,为了答应我妈妈陪伴我们母女。
他想要跟子女搞好关系也是人之常情。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干啥要结婚呢,干啥让人来北京呢,人到中年啊,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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