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的没错啊,谅解不是法定减刑因素,只是可参考因素,不是必须减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轻罪是和解吧,三年以下或者过失啥的适用,但不能私下达成,要公家出面调停,相应一定会减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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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那张纸从性质上说是谅解,没抓人的时候会叫私了。谅解适用于所有的罪行,双方达成就可以了,然后通知公家作参考,仍然可以减只是不保证结果,但其实所有的量刑都是在适用的范围内去斟酌考量,怎么可能谅解没有用。只不过谅解可以不算数,反悔了就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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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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