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v姐你说的对~
其实LZ的案例里,也不算均贫富了。
夫妻俩人收入差不多,房产共有,顶天就是岳父母居住了,不过人给带孩子了。
LZ实际是自己心理不平衡,觉得妻子越过越好,自己反而没什么长进,既没有给自己家庭付出,也没有提携到自己原生家庭,有点儿像,原来比自己成绩差的,现在成绩赶上来了的那种不平衡感。
想开了,其实挺好的。
LZ适合生个二胎。
如果实在不平衡,就把钱给自己父母一点。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只能说不适合结婚啊,结婚的前提就是愿意并且执行均贫富,而且一定会带上双方的家人,如果不接受这个前提而偏偏又结了婚,那这还不见天打仗啊,何苦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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