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大同订婚的那个,事发后他们是谈婚事,感觉不太符合敲诈概念,女方家人要求他们尽快领证以及支付原本已经说好的彩礼,原本双方订婚时候就说好了彩礼以及啥时候领证啥时候付剩下的钱以及啥时候加名啥的,事后女方家长其实是催婚。但女方当事人不同意。
说判是因为有楼道监控拍到了逃跑求救被被拽回啥的,还有瘀痕烧窗帘啥啥的,以及男的曾经在录音里承认过,他是被抓后反口,就认定了。
印象是当时是这么个说法,过了这些年了有没有反转就不知道了。
【 在 elizabethxxy 的大作中提到: 】
: 1,没谈妥就别轻易上床。男女都适用。
: 2,既然干了违法犯罪的事,就做好承担相应后果的心理准备。男女都适用。
: 3,如果判男方qj,同时判女方敲诈勒索,双方各打五十大板,估计会有很多人赞同。男女双方各自为自己的贪婪而坐牢,也算是求锤得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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