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人以后,如果若干年以后孩子找回来了,恩怨如何处理?
再说了,收养家庭对孩子也不一定好。有的是当童养媳来安排的或者家里的苦力。或者养到十岁左右,变相嫁给五六十岁的老光棍,收彩礼钱。或者出租给没孩子的男人几年给男人生育后代,过几年再领回来,再出租给别的男人。总之孩子的人生会很苦的,亲生父母觉得还不如弄死比较好。
【 在 suosuoy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跟你年龄差不多。我小时候确实听说农村不少把女婴弄死的,而且是最低成本最残忍方法:在自家尿罐里溺死。
: 现在真觉得不可思议。为啥不送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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