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吃瓜群众在网上看到得都是这个男的家属一面之词。
他们所谓的“证据”都是他们专门选出来吸引眼球的,并不是全部。
刑案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是嫌疑人的口供。这个案子一审的争议都在“订婚”是否能视同结婚,而不在是否发生x关系,一审辩护人也没有质疑是否有x关系。基本上可以推定,这个男的之前已经承认发生了x关系。
现在跳出来翻供,能被采信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真采信了才是司法随意。
【 在 thecommo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不要总是以为,多了解一下事情的进展。实际上由于利益错综复杂,纠错就是很难。
: 法律最终是由人来执行的,人就会犯错。关键是系统要有纠错能力。
: 国家是由我们每一个人组成的,因此我们有必要关注,因为这些事才是与我们相关的,也是我们有能力改变的,另外也是我们作为公敏的权力和义务。不能总指望什么人大发善心,给我们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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