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基于公证范畴,听说当年的国家公证处现在叫北京长安公证处,搜一下电话问就行了,但是公证处也不管执行啊,那都是事业单位按照规范模板出标准文件,他们只备份文件,后续啥都不管。只要不违法,国家不会插手民事范畴的事务。
较真说啥都不如自己活着保险,一旦自己没了,那么于高龄父母而言将是有人比有钱更重要,必须托付给至少某一个靠谱的兄弟姐妹的。再说了里外里最后不还是给了兄弟姐妹,还不如大家分分的也给他们一点让人能好好对父母,都说人老了手里要有钱,但是人老了也不可以死死攥着所有的钱,适度散财适用于所有人。
【 在 elizabethxxy 的大作中提到: 】
: 背景介绍:
: 我想把遗产全留给我父母。我父母已高龄,很多事需要我的兄弟姐妹们帮忙办理。我又不想被我的兄弟姐妹染指这笔遗产,搞得老人无钱傍身。所以想找国家机构出面监督。
: 求分享经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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