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和弟弟共同管理的方案不行。
你弟弟不是近亲属,没有权利当监护人。
你现任也不是优先当监护人,亲爹优先当监护人。更何况你老大是女儿。
还有权利当监护人的是你父母,但是排序靠后。
你说的财产(遗产)管理权与监护权分离的情况,实际上非常少见。法定监护人都不能管理财产,谁还更有资格当财产管理人呢?法理不通。
钱多你就找信托,钱少你就找可靠的亲人。
另外不用胡思乱想。
【 在 apple123321 的大作中提到: 】
: 谈过啊。包括如果我挂了现金怎么分,房子怎么分,老二的他管,老大的他和我弟一起管。包括为什么不给他分为什么老大这么安排,都跟他说过。
: 他都理解,都无所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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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12.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