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遂和未遂的判定标准本身就是个司法界有争议的事情。
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qj既遂不是以插入为判别标准的,性行为也不限于特定位置。
一个典型案例是,一个男子下药把女子迷晕扒光,悲催的发现自己ed了,跑了。仍然被判为是qj既遂。
【 在 scorpionGG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算qJ,现在的证据最多也就是未遂,和判决的既遂可是两个概念。
: 加上两个人的关系和事发前的女方状态,一审判决判错概率更大。
: 当然现在这种状态,就是看当地政府是要面子还是尊重法律了,目前看更想要面子。
: ...................
--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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