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最后给出的事实和男方之前通过媒体自媒体的宣传出入很大
1、女方是当天报警的(而不是男方宣称彩礼谈不拢4天后才报警的)
2、女方当时反抗很强烈,被qj后还把男方家的窗帘给烧了,而不是像男方宣称的xx后还
在男方家洗澡了(暗示是顺j)
3、男方当时在派出所交代了qj的事实(事后可能得到高人指点,把案件的焦点放在了男
女对立和彩礼等敏感问题上了)
男方明显在媒体上花了心思了
【 在 abadapple 的大作中提到: 】
: 1.女方膜还在
: 2.整个案件只有一个物证,就是男方自己的床单粘有男方体液
: 3.女方在被所谓的“侵犯”后要求尽快领证,并且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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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7.38.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