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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Re: 我清华法硕的同事认可大同强J二审判决结果
freyone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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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5: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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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是最没资格的,法律是社会道德的体现,成熟的法制社会是用公民审判团来判决,排除所有精英教育的影响,做出基于社会道德的判决
【 在 gxfu (John)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前是一家央企的法律总监,我们交流了一下,他认可这个判决结果。理由如下:
:
: 他清华读书的时候,他老师(据说是中国法律行业的泰山北斗)讲QJ罪的认定标准有两个,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
--
FROM 114.8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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