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官答记者问,可以推断,两个人应该是没有发生性器官直接接触(至少普通人观念里的性关系)。
否则法官就不会解释那么多弯弯绕绕了,检验报告里就显示男性DNA信息
至于只有几处挫伤情况下,面部等没有明显伤痕,如果女性强烈反抗,大部分男性,或者一个男性独立是做不到的发生实质关系(正常人理解意义的关系,不包括某些特殊的)
【 在 nim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女的如此不愿意,按理说衣服也没法tuo guang吧?要是nei ku 都没脱掉,太冤了啊。还是强行脱掉了,只是没完全进去?但是也接触了?
: 如果在女方及其不愿意情况下,暴力脱掉nei ku,并且强行XX,就算没完全进去也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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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corpionGG FROM 123.12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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