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肯定过错方,但是我想一部分人有异议的是QJ是否有确凿证据,对男方是否量刑偏重?
文明这个词不是说你读了几本书就是文明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你所在的地域文明程度,不见得等同于当事人所在地域的文明。这里面是否有男方从思想上认为订婚后女方其实是同意发生关系的认识。你认为没有,不见得当事人认为没有。
罗翔说过一个案子,贩夫走卒,引车贩浆,因城管抢车怒杀城管。该不该杀?该杀,但是这是自古以来的正当职业,这是他的身家性命,夺他的车,在他看来就是要他的命,那么量刑时,法官应该站在当事人角度有所考虑。
现在说的文明就好比这辆车。
说实话,这个案子判决的有点冷冰冰,哪怕法官说现在事实证明就是QJ,应判4年,但考虑当事人对订婚有客观上错误认识,一时冲动,减轻1年。我想很多人也能接受。
错就是错,但罚错的背后还要有事实、有换位、有温度。
这是引发争议的焦点。
【 在 windinwi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哪里人?我正统主流中华文明什么时候沦落到连“订婚”和“结婚”都分不清了?什么时候订了婚就可以要求性行为还默认对方就该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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