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同将来jp,但是她后来不履行这个义务,是不是道德洼地在女方?
可是,这个道德洼地怎么就赋予了男方qj的正当性了呢?这个从A到B的过程,是怎么来的,您给讲讲?
【 在 wrong1121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是泛化。看到姑娘漂亮,见色起意做下QJ案的不少,这种没任何分歧。刚出的董事长乘女的醉酒XQ的,如果后面判QJ,也不会有分歧。大同案,女的收彩礼认同在将来JP,是事件发生的主因之一。怎能简单定男方QJ?
: 发自「今日水木 on BVL-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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