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这么多没用,你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这种案子挺多的,女方醉酒以后就是强碱,一个月以后也可以告你
【 在 pmck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均fm的水木,你们能看看司法解释如何看待此类问题吗?
: 2024年新刑法关于qj的司法解释
: 1)有的妇女与人通j,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说成强的,不能定为++罪。在办案中,对于所谓半推半就的问题,要对双方平时的关系如何,+行为是在什么环境和情况下发生的,事情发生后女方的态度怎样,又在什么情况下告发等等事实和情节,认真审查清楚,作全面的分析,不是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一般不宜按++罪论处。如果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以++罪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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