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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Re: 再重申一遍鄙国没有婚内坚强
shuofa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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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5: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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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2,不存在
造谣太恶心
【 在 SPQR 的大作中提到: 】
: 1、没有任何法条/司法解释 这么说
: 2、司法实践中虽然大多数遵循这标准,但并无约束力,因此存在部分反例: 即婚内但又并非分居、离婚冷静期的,也判了qj。 具体见 blablabla
: 我也是看到别的从业老炮说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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